百度起诉“帮助用户制造虚假点击数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1年3月,国内一家知名的SEO快排公司被跨省抓捕,全公司57人被抓;
2021年4月,百度把深圳一家做快排的公司给告了;
2021年11月,也就是本文,百度起诉了深圳一家刷量公司,专门通过放单刷百度点击的。
2021年12月起,国内知名的刷流量、刷点击软件“流量宝”“流量精灵”等软件全部暂停服务。
百度起诉的内容是:通过设置广告任务发布平台等行为,帮助用户制造虚假点击数据,扰乱排序结果。
大家注意看,百度起诉的案底是“不正当竞争”而非“刷量”。理论上按照国家算法新规定起诉,也肯定能赢。这意味着“不正当竞争”一旦成立,罪名一定会比“刷量”的罪名大很多,而且“不正当竞争”很多年前就有的,法官是有据可依的,所以你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赔偿205万元。
同时,很多草根创业者,被抓进去,大多数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这里不展开说了。
百度起诉这家公司,感觉没毛病,杀鸡儆猴,合法合规。从电商、长视频、短视频到社交、直播平台,刷榜、刷量历史由来已久。再加上国家的立法立规,以后这个行业一定会萎靡不振了,但我不认为会消失。
2022年被认为将开启算法监管元年,因为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不得利用算法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这里不仅仅是针对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的算法,也针对搜索引擎的算法。有了法律依据后,刷量、模拟点击、刷广告、刷点击行为,都成为违法业务了。
本文转载于卢松松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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