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伯庸教你如何做一个万年好甲方
编者按:原以为亲王精通历史,会写小说,现在才知道他也很懂作为甲方的门道啊。今天分享@马伯庸 同学的一篇好文,前有笑点,后有干货,有趣得紧。作为设计师,能遇到这样的甲方就嫁了吧。
@马伯庸 :对我们甲方来说,艺术性是第三才需要考虑的因素。
我们第二考虑的是如何有效率地把核心信息传达到客户那儿去。无论多么恶俗粗暴。当艺术性对效率有损害的时候,我们会毫不犹豫地牺牲掉艺术,哪怕它多么惊世骇俗。
比如这就是个很好的范例:
千万别找设计师做寻猫启事……zt
还有一个童话故事
总之,类似“高上大“这种模糊需求,是设计师对甲方一切仇恨的根源。
甲方的逻辑很严密:我不喜欢这个设计。什么?你说我不懂艺术,好吧,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可问题是我的大部分客户像我一样不懂艺术,我得确保他们能看懂。
这其实还是一个市场营销最永恒的问题:你的一切行动,是否对准了客户需求。甲方都是遵循这个思路行动的,而且希望乙方也这样,当然,同时兼顾艺术性更好。如果不能兼顾,那就直白点吧。
如果可以把key message用红漆直接刷在客户门前的话,我想大部分甲方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干。
这是我们在审稿时第二需要考虑的因素。
那么,作为甲方,我们第一要考虑的因素是什么呢?
是我们自己的安全。
要知道,甲方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而且是一群各怀鬼胎和KPI的家伙。
一次比稿的选择,往往不是取决于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而是方方面面的关系方,(自从小布什以后,我们喜欢称之为stakeholder,利益攸关方)
即使可以自己拍板做决策,也会尽量让所有stakeholder都involve进来。市场部、品牌管理、PR、设计需求的owner,各级老板,还有各级老板很赏识的一些和项目无关部下。一间会议室挤得满满当当都是人,才开始一页一页放PPT做讲解。相信我,光是协调会议时间,就足以要人命,两次。
更别提邮件往来,要放更多的人在loop里面,让他们都看到整个讨论过程。
往好了说,这叫做集思广益;往阴暗了说,这叫风险均摊。
曾经有些年轻人,凭着自己高明的艺术天赋,武断拍板选择方案。然后在执行落地期间遭遇了重重指责,随时可能有一个人跳出来,说你当初不这样那样,让他流下悔恨的泪水。
所以最安全的做法是把大家都拉进来。最终的稿子,可是大家都看过的哟。如果出了什么问题,可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哟,你当时在会上为什么不说呢?
可问题是,每个人都会发表意见。有的意见来自业务人员,觉得这个设计不能满足客户需要;有的意见是个人口味上不喜欢,有的意见是觉得这个设计很好,但是有风险,我们尽量平庸也不要冒险,否则擦屁股的是我又不是你们。甚至有的意见,是觉得我必须得提点什么意见,否则岂不是太没存在感了?
众口难调,众说纷纭,会有无数的意见罗列出来,每一个都必须予以重视。最终大家疲惫不堪心力交瘁,耐心也差不多磨光了,只好彼此做出妥协,摊开双手说行了我看就这样吧,一个一个离开会议室。所以最终形成的意见,往往不是精益求精的修改,而是一个多方都不满意但都勉强妥协至少没有人觉得被忽视被得罪的方案。不是皆大欢喜,是皆不生气。
东东枪曾经说,他打算组建一个“我就样“协会,全称是“我看就这样吧“协会。一听就知道,他一定遭遇过什么。
为什么甲方没有审美,为什么会对乙方提出匪夷所思的修改意见,为什么要反复地提不停地改?
这就是根源所在。
PS:
每次我和乙方沟通,都会把这些话先讲给设计师听。虽然不能让他们的工作量减少,甚至不能减轻他们被反复折磨的痛苦,但至少让他们明白自己为什么被折磨……
我对乙方坚持四个原则:
1 永远和颜悦色;
2 出初稿和最终稿时,我会坐在设计师电脑旁当面审稿,用全屋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赞美说设计的不错;
3 需要频繁修改时,先痛斥本公司颟顸无能意见荒谬,一起抱头痛哭,然后擦擦眼泪说咱还得干啊;
4 每次去设计公司都带瓶饮料给他,带两瓶,如果是她。
一个设计师跟我说过:其他甲方是国民党式的,拉壮丁让设计师拼命干活累死拉倒;你是共产党式的,会拍肩膀说你是主人翁你是先进生产力劳动最光荣,但该催的活一点不少反而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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